新安县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部,县域面积1160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是河南省县域经济“十强县”,2020年4月入选全省首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县(市)。东距九朝古都洛阳20公里,距省会郑州120公里,陇海铁路、郑西高铁、连霍高速、310国道横贯东西,宁洛高速擦肩而过,毗邻洛阳机场,拥有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新安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3家、3A级景区4家、2A级景区2家,有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龙潭大峡谷、黛眉山、荆紫仙山等知名景区。
新安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7年,是一家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为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是全县人民的医疗中心。2020年门诊量35万余人次、收治住院病人3万余人次、手术8000余台(其中三、四级手术3500余台),介入手术800余台。新安县人民医院重视高精尖人才的引进,与郑大一附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定期安排医学博士到我院驻扎式帮扶;与洛阳市中心医院协作引进涵盖9个专业的14人博士团队,达成紧密型医联体战略合作协议,现有常驻博士3人。目前,正在推行“新技术、新业务双百战略”,计划在3年内开展100项新技术、100项新业务。
根据三级医院创建、“五大中心”建设等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热忱欢迎、期待您的加入!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拟聘用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护理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新安县卫健系统在编职工;
7、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人数为40名。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相关专业。
(三)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共2天。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新安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人员自行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新安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本人。
5、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调整招聘计划。
2、笔试
笔试为一套综合卷,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护理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及相关专业知识等。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1、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分别在医院公示栏予以公示。
2、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者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录用后一年内未考取护士资格证者予以解聘。
五、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新安县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各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应聘者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专业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
七、招聘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面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过程中,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经入职的予以解聘。
八、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经集体研究通过后,可对招聘方案进行调整或补充。
咨询电话:0379-67292936
监督电话:15139996690
洛阳新安县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9日